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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偽娘是否可以合法進入女廁???

台灣偽娘是否可以合法進入女廁???

網路上經常看到台灣的偽娘姐妹可以正常進出女廁?
' T0 G+ h5 ]* U: Q3 E3 A  D1 i在香港是不容許的⋯⋯
, j. r% D8 m/ E! Z將會出發去台北女裝出街的我不知應該如何做!2 j  r# ]" B- |( W% f( d
有沒有姐妹可以解答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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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ky_yu1992 於 2017-10-20 15:46 發表   
6 q1 F5 C/ ?0 z4 o8 M/ u1 _7 n; l網路上經常看到台灣的偽娘姐妹可以正常進出女廁?. c' y& B; \+ `2 @. ^
在香港是不容許的⋯⋯
2 d+ C" g* R" `3 `6 J將會出發去台北女裝出街的我不知應該如何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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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A# _* u0 A$ O. [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lawfirmagainstrumour/posts/1711767189139970
我是個茶壺,肥又矮呀,我是個茶壺,肥又矮; 這是耳這是嘴,這是耳這是嘴,水滾啦,水滾啦,沖茶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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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2# adam5354 的帖子

Thank you very much! ' l  j. w- X' |$ ]3 `2 W0 ?5 r
I just put the answer here!$ Q2 c* g+ _+ c% Y! X- F3 D4 w2 \
+ y2 N/ O! O% |: D3 x
[Q:如果有人仍有男性LP,但自認為女性,修法過後到底是上女廁還男廁?0 F4 l4 x' W% Z3 U6 d
A: 我們以為從最無邊發散的想像中,也沒辦法推論出同性婚姻立法通過會影響到上廁所的規定。所以我們只能回答:你現在看到實際上廁所的狀況是怎麼樣,同性婚姻通過以後就是一樣。]4 c$ v: p* g2 j" C/ y
  & v6 t, X+ \8 F- v9 [
我們首先再強調一次:本次民法修正各個提案共同的關鍵是民法第972條,把「婚約由男女當事人決定」改成「婚約由『雙方』當事人決定。」;尤版配合改動的地方,是配偶與親子關係的適用,及收養子女的不歧視原則,另外,時力與國民黨版,再把部分稱謂中性化(但這完全不影響日常生活怎麼叫,可以看本闢謠事務所的兩篇文章:修法後不能叫爸爸了,必須改口雙親1?https://lawfirmagainstrumour.blogspot.co.uk/2016/11/q1.html6 n0 U, q, t' z% `* P: ^+ t
不分性別的稱謂,都是婚姻平權提案害的?https://lawfirmagainstrumour.blogspot.co.uk/2016/…/q_19.html
+ \$ O$ e5 |  N0 F& M,而且這些稱謂都是本來就已經存在的法律用語);尤美女委員版本則沒有變動稱謂。除此之外,法律沒有任何修正。
1 S& M. g& B  o3 ?, \  
' J+ F6 U3 w! j* }# Q4 X! t3 R由此可知,在最狂野、發散的想像中,也沒辦法推論出同性婚姻立法會規範到上廁所,但卻有不少提問要我們回答修法通過後,未來大家怎麼上廁所。我們只能回答:你現在看到的實際上廁所的狀況是怎麼樣,同性婚姻通過以後就是一樣。
, h2 {) L7 ?5 C6 n+ M+ D  
! ?" d% q, o, ~7 I* g另有一個很相似的謠言,說法案通過二讀後,「你有男性器官不代表你是男生,若你心理認為你是女生,你就可以去上女生廁所。結果是男生可以上女生廁所。」我們很遺憾的想和這些人說:我們確認過我國中央法令,共62個和廁所有關的法律規定,本來就沒有任何法令去限制生理男性使用女廁,或者限制生理女性使用男廁,和同性婚姻是否通過二讀無關。在我們的生活經驗中,也遇到過在女廁大排長龍而男廁空著的時後,有女生直接使用男廁,而且不會被處罰,大家也從未覺得沒有相關法律是個困擾。法律本來就不是什麼小事都要介入處罰,規定處罰常也不見得有用。大家之所以現在會自動走到和自己性別樣貌符合的廁所,不是靠法律的規範,而是靠社會、文化的規訓。納入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草案,真的沒有什麼魔術,可以變出其他的效果。4 s4 w. F0 h. R9 |6 L" ~& I
  ; z0 {. ]0 h5 O+ P7 a
因此,在廁所內,不論生理男女或跨性別,除非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,在廁所內窺視他人(參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一款: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,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:一、故意窺視他人臥室、浴室、廁所、更衣室,足以妨害其隱私者),或者行為達到刑法上的猥褻罪,否則不會走錯男廁或女廁就處罰。如果在廁所內做了真的上述違法行為,不管生理男、女或跨性別,都被法律禁止。1 P5 h; E: L; @  R
  
* z* O; ~/ F. X0 y6 t我們知道,關於此類上廁所的謠言,是故意啟動一般對跨性別朋友不夠了解的人,心中的誤解和敵意。說實在的,跨性別朋友的權益,無法因為同性婚姻的合法化,而有任何的增進,因為他們生活上面臨的真正困難是找工作的困難、更改身份證性別的困難、是否要進行特定療法的困難、被人瞭解的困難等等,婚姻平權的問題或許還在其次。他們真正在生活中面臨的辛苦不能真正被傾聽與好好被討論,卻不斷被拿出來作為攻擊同性婚姻的理由,令人遺憾。1 D7 G4 G9 I% d$ S0 \+ @
  9 G- s, J  S- s& Y/ q
這些謠言似乎認為跨性別是刻意在廁所上侵門踏戶的惡霸。但是實際上許多跨性別朋友比誰都還要害怕去上公共廁所,根本進退維谷。許多跨性別朋友的外貌跟他們出生時的生理性徵已經非常不同,例如以下這則新聞,是美國試圖立法要求人只能按照自己生理性別去使用廁所時,一些跨性別朋友和他們的親友拍的照片,第一張照片裡這位其實是生理女性,但外貌看起來是鬍子大叔,強求他們去使用生理女性的廁所,反而其他使用廁所的女性覺得莫名其妙。2 f9 q. h$ G3 f% [  U# d
http://www.dailydot.com/…/transgender-occupotty-wejustneed…/
. J/ a1 V/ d4 C  , ~- |$ U& N. R: }% B" D# ?
上廁所的議題與同性婚姻修法是無關的,但或許我們也藉此機會邀請大家,對跨性別朋友有更多的認識和同理,不要被完全與法案無關的消息所誤導。
* {- n3 W4 u$ c回答者:Gabrielle Yang (律師;台大、耶魯、劍橋法學碩士)+ o# [; Z1 Z) L) o; @' w
Angela Hung (律師;台大、哈佛法學碩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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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上面的解答沒錯的話,台灣真的比我們香港開放!
' `& R: e8 ]; l0 ^記得去年我在台北車站女裝行街,需要上廁所的時候,卻硬著頭皮走入去男廁⋯⋯
' K4 c! q6 N! @8 R/ q; k那時候男廁站滿了人,我完全沒法在裡面等候⋯⋯; S7 S  M# ?( H  P/ n
當時所人都望住我,很害怕!之後就急急腳衝出來⋯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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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OXO Tiffany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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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4# ky_yu1992 的帖子

我同意,如果認為自己唔系男性,咁就應該可以去女啦
做自己,唔聽教。
偽街、出TRIP、COS,就係翻唔到轉頭

日常女內,唔知有無人撞到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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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CD出門每次都上女廁,只要打扮和宜,不做非法的事情,就部會招惹麻煩/ N- Q, e! f$ ]+ V  D. h+ n& c
如果你會擔心不適很女樣,戴口罩+彩妝+保守的女裝,應該會好一點
. z3 ]  |9 U1 K: R
) S+ k" `( H" eCD外出有人帶會好一點,安全第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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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7# cd382638 的帖子


+ }; |  O& z$ }在香港是一踏進女廁就是非法行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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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8# ky_yu1992 的帖子

HK 太不重視性別平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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咁你有否想過,只要你cd一下就可入女廁,如果你是一個真女生會有什麼反應?你是否一個真正男身女心的人別人不會知道,任何人穿上女裝都能入女廁那肯定是不可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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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10# oral_sex 的帖子

都明白你説的情況,但是從另一個角度講。
: F/ a+ ?' U4 W9 @9 b* q就算女人女裝走入了男廁,但是她沒有做任何傷害男性的行為,其實又真的不是什麼大問題喎!
: |; o; d& W* G) }1 |大家純屬討論一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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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d

穿好女裝打扮好去女廁沒問題 沒人會在意你也不會有事  PS 我住台北市 下回來可以找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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